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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盛世恒通条款有哪些?,保险责任是重点

  太平盛世恒通是一款可终身领取的分红型年金保险,从第五年起,只要生存,即可终身领取源源不断的现金流。那么太平盛世恒通条款有哪些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介绍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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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平盛世恒通产品介绍

  太平盛世恒通条款

  1、投保年龄

  投保年龄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本合同接受的期间投保年龄为出生满28日-65周岁。

  2、保险期间

  本主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自保险单上记载的本主合同生效日起至终身。

  3、保险费的交纳

  本合同的交费频次和交费期间由您和太平盛世恒通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当按照约定,在每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5交纳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4、宽限期

  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如果您以后到期未交纳保险费,自保险费应交日起60日内为宽限期。

  5、保险责任

  太平盛世恒通主要提供特别生存金、生存保险金、祝寿金、养老金和身故保障。

  若交费期间为3年、5年的,被保险人0-30周岁投保的,在第5、6个保单日分别按年交保费的50%给付特别生存金。被保险人31-65周岁投保的,在第5、6个保险单分别按年交保费的25%给付特别生存金。交费期间为10年的,被保险人0-30周岁投保的,在第5、6、10、11个保单日分别按年交保费的50%给付特别生存金。被保险人31-65周岁投保的,在第5、6、10、11个保单日,分别按年交保费的25%给付特别生存金。

  并且自自第7个保单日至终身,每年给付30%保额为生存金。在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年龄(60、65、70岁三选一)生存,按100%已交保费给付祝寿金。若不幸在祝寿金领取前身故,给付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金;祝寿金领取后身故,给付现金价值。自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或合同第7个保单周年日至终身,每年额外给付30%保额作为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