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基金领取程序是什么?工伤保险基金的来源有哪些?
工伤保险基金领取程序
工伤保险基金与我们密切相关,在关注支付范围和待遇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多关注工伤保险基金的领取程序,在了解了领取程序以后,在突发事件来临的时候,我们就能临危不乱。
一是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十八条之规定,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相关规定审核工伤的性质并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
二是个人或者其近亲属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含医疗诊断、鉴定等费用的原始票据等等),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属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还应告知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况。
工伤保险基金的构成一般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伤保险费是工伤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
工伤保险基金的来源
(1)企业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2)工伤保险费滞纳金
(3)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金
工伤保险费根据各行业的伤亡事故风险和职业危害程度的类别实行差别费率,并每5年调整一次。
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给付标准依据劳动鉴定机构评定的伤残等级,最多为伤残职工本人27个月的工资。
具体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标准为:
1、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2、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4、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被鉴定为五至六级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1、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1、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2、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3、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4、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伤残等级鉴定为七至十级工伤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