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新乡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人民政府管理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新乡的公积金日常管理和计算工作。核定事业编制44人,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是根据新编〔2002〕55号《新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设立的副县级事业单位,直属于新乡市人民政府,核定事业编制44人,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工作职责: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指导、监督分支机构的内部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拟订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8)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