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可以补交吗
生育保险金是由单位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的,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所以职工不存在补交的问题。目前来看,大部分城市的生育保险政策都不支持生育险补交,因此,生育险是不可以补交的,具体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
1、个人是不缴纳生育保险的,而是由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现在的社会保险缴纳形式主要有三种:工作单位为职工缴纳、通过所在街道办缴纳、通过银行自己缴纳。但通过街道和银行所投的社会保险是不包含生育险的,所以以这两种方式投社保的女性是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
2、新参保人员,在宝宝出生时缴纳五项社保不满一年的不可享受;参保人虽缴纳五项社会保险满一年但中间有间断的不可享受;即交满一年又没有间断但出现缴费额度不足现象的亦不可享受。所以怀孕后才参保的人员或怀孕后再续交保险的女性是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故提醒女性朋友莫要等到怀孕了才想起交社会保险!
3、非计划内生育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生育也无权享受生育保险津贴。
城市案例
问:怀孕四个月了,上月由于公司账户余额不足导致我的社会保险欠费中断了,可以补缴生育保险吗?
答:根据《关于同意通过补缴方式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问题的批复》甬人社发[2012]188号的规定:职工妊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单位通过补缴生育保险费以后,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因工作单位变动,未能及时办理续保手续的,其中断缴费的时间不超过2个月的;
2、因单位原因造成职工中断缴费的,其中断缴费的时间不超过2个月的;
3、因经办机构原因造成职工中断缴费的。
所以您符合上述第二种补缴情形,可以要求单位向社保申报部门申请补缴社会保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