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衢州市社会保险缴费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应在每月15日前向市、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和地方税务部门申报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数额,经经办机构会同地方税务部门核定后,由地方税务部门按月征收。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从职工工资中按月代为扣缴。那么,衢州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呢?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按照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
国家机关按照本单位劳动合同制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
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中农民合同制职工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暂时难以确定工资总额的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的失业保险费缴费基数,原则上按照养老保险费的基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