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新华祥和万家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简介

  近些年来,为满足顾客的需求,新华保险公司连续推出了多款保险理财产品,其中比较受人们欢迎的便是祥和万家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产品,这款产品设置非常人性化,投保范围非常广,可以满足主体客户的需求,交费方式分为短、中、长期,满足了不同客户的交费习惯。自推出以来,便好评如潮。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55周岁

  交费方式:一次交清,5年、10年、20年交

  保险期间:期满型:15、20、30年;

  岁满型:至60、70周岁

  保险责任

  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1.5倍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18周岁后因意外伤害或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可获得2.5倍保额给付,增强了保障功能。

  满期养老年金转换:保险期间届满时,如被保险人仍生存且年满60周岁,则自保险期间届满之日起60日内,被保险人可向本公司申请,将领取的满期生存保险金与终了分红之和的全部或部分,作为一次交清保险费购买个人转换养老年金保险。个人转换养老年金保险的领取金额和方式按照购买当时本公司提供的年金领取标准确定。

  保单贷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被保险人、受益人书面同意,您可凭保险单向本公司提出保单贷款申请,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后您可办理保单贷款。

  每次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贷款额度和贷款利率根据您与我们的约定执行。

  贷款利息根据贷款额度和贷款利率按年复利计算,并应在贷款到期时与本金一并归还,逾期不还者,贷款本息与其他各项欠款达到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时,本合同终止。

  保单红利

  本产品采用增额红利方式进行分红。

  年度分红以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进行分配。

  终了红利在合同生效一年后,因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发生责任免除事项、转换条款、合同效力中止期满未达成复效协议或保险期间届满等情形导致的合同终止时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