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荷人寿乐无忧保险责任介绍
中荷乐无忧的面市,有效地弥补了高龄保险市场的空缺,成为更多老人的健康之选,为更多家庭提供了保险保障。那么,中荷人寿乐无忧保险责任有哪些?主要包括身故、全残保险金、恶性肿瘤保险金以及特定恶性肿瘤额外给付,下面我们看看详细的介绍。
身故、全残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自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之日起,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给付已缴保险费作为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险费以年缴计算。若被保险人同时发生一项以上全残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
恶性肿瘤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持续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若本合同中止后复效,则以最后复效日起持续生效一百八十日为准)以后(不含当日)首次确诊患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并在确诊后生存满三十日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给付等值于基本保险金额的恶性肿瘤保险金;被保险人在确诊后生存未满三十日,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我们将无息全额退还本合同已缴的保险费。
特定恶性肿瘤额外给付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持续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若本合同中止后复效,则以最后复效日起持续生效一百八十日为准)以后(不含当日)首次确诊患本合同约定的以下特定恶性肿瘤之一,并在确诊后生存满三十日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额外给付等值于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百分之二十)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若被保险人首次确诊患一项以上特定恶性肿瘤的,该给付以一项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