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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寿险健康一生保险怎么样

  人保寿险健康一生保险怎么样?健康一生防癌计划投保年龄主要在28日至60周岁,缴费方式为趸交、5年、10年、15年、20年等期间。购买这款产品消费者可以获得满期保险金、身故或者全残保险金等。

  投保须知

  适用年龄:28日至60周岁

  投保范围: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我们投保本保险。被保险人:凡符合我们规定的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保险期间:合同的保险期间为30年和至被保险人80周岁的保单年生效对应日零时止两种。

  交费期间:可分为一次交情或5年、10年、15年、20年分期交纳。

  投保规则:产品组合未成年人累计最高投保限额为30万,成年人累计最高投保限额为100万,特殊投保件提交再保临分。

  1、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按已交的主附合同的保险费之和(不计利息)的110%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2、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按主附合同的保险费之和(不计利息)的11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合同所列各种保险金的给付累计以1种和1次为限。

  3、癌症保险金:被保险人自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诊)之日起1年内因疾病,初次被确诊患有附加合同约定的癌症,按已交的主附合同的保险费之和(不计利息)给付癌症保险金,主附合同终止。被保险人自确诊之日起必须生存28日以上。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年内因疾病,初次被确诊患有附加合同约定的癌症,按按基本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的原位癌保险金给付,主附合同终止。被保险人自确诊之日起必须生存28日以上。

  4、原位癌保险金: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1年后因疾病,初次被确诊患有附加合同约定的原位癌,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附加合同继续有效。被保险人自确诊之日起必须生存28日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