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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怎么报销,这么做就对了

  我国赋予在职女职工享有生育保险的基本权利,即女职工在生育完成后依法享有产假、生育费用报销等相关权利。下面笔者就跟大家说说女职工在完成生育后该如何完成报销。

  一、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生育保险参保人在发生生育医疗费用之日起一年内办理报销。

  1、参加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到其参保所在分局办理报销;

  2、各分局工作人员对参保人所提供的报销资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资料不齐全的,开具《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

  3、工作人员对受理的材料进行整理,根据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相关规定进行逐级审核;

  4、逐级审核后由参保人签字确认报销金额,交财务逐级审核后支付。

  二、商业生育险怎么报销

  (以北大方正人寿附加团体女性生育医疗保险为例)

  被保险人在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法规条件下,因妊娠、流产、分娩在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接受治疗,保险公司对其在治疗期间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医疗费用按照本附加合同约定的赔付比例给付生育医疗保险金。具体包括:

  1、孕妇孕产期检查费;(指建立孕妇保健卡后的并经事先预约的检查所产生的费用);

  2、产妇分娩住院医疗费用(不包括新生儿费用);

  3、已婚者流产、引产等终止妊娠措施而支出的医疗费用。

  保险公司对同一被保险人在同一保单年度所给付的生育医疗保险金以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达到其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