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公积金提取办法有哪些
银川公积金提取办法有哪些?目前,公积金的提取版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部分提取,一种是全额提取。两种方式在提取条件和提取额度上有一定的差异,职工们事先一定要明确。
部分提取:
1、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贷(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累计提取公积金金额应不超过合同载明的贷款本息总额。
2、职工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15%以上的部分。
3、公积金帐户内的本息余额;其它类别的公积金提取数额保留至百位。
4、未婚子女年龄在28周岁以下,在购建房或偿还住房贷款时,可一次性提取父母和子女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
5、职工提前一次性还清住房贷款(还款时未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不得超过一次性归还贷款的本息余额。
6、已经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未还清且没有发生逾期现象,在购买第二套住房时,可以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7、职工在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管理部已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贷款未还清之前,职工及其配偶双方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应当用于归还公积金贷款,原则上不得提取现金。
全额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户口迁出本市的;
4、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6、职工下岗、失业满两年未再就业,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7、职工在职期间触犯刑律被判刑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符合以上提取情形的,在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