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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公积金提取办法有哪些

  公积金提取流程的简便化,许多人都愿意把公积金里面的余额提取出来。那么,邢台公积金提取办法有哪些?主要有部分提取和全额(销户)提取,两种方式提取的规定是不同的,因此,客户在提取前要清楚了解。

  部分提取:

  1、购房:提取购房合同签订或《房屋所有权证》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但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价总额,整取到百元。

  2、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总额由各管理部根据当地房价平均水平综合确定,但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3、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大修住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但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大修住房的费用总额,整取到百元。

  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期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

  5、租住廉租房、公租房: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所支付的租金总额;租住市场其他住房的,职工本人和配偶每年合计提取限额为12000元。

  6、支付物业费:每人物业费提取标准暂定为800元/年。

  7、遇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①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金额不得超出医药费个人负担部分。

  ②因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金额不得超出个人负担部分。

  全额(销户)提取: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离休、退休、退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