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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福星少儿保险险种,为孩子成长保驾护航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近期新推出一款非常好的少儿保险:人寿福星少儿保险险种。保险期限至30岁,保的是孩子的教育、创业、婚嫁金,一经投保、利益可观。

  人寿福星少儿保险险种的产品特点

  教育无忧: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可按保额的80%领取教育金;被保险人年满22周岁,可按保额的80%领取深造金。

  创业无忧:被保险人年满25周岁,可按保额的80%领取创业金。

  婚嫁无忧:被保险人年满30周岁,可按保额的60%领取保险金及红利。

  成长无忧:如投保人于被保险人18周岁前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将在投保人身故或高残之日后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成长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

  年年分红:自保单生效日起,年年分红,累积生息。

  一单多用:保单现价高,可一单多用、一财多理。

  豁免责任:如投保人在交费期间内身故或高残,则可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原合同继续有效。

  人寿福星少儿保险险种的产品类别

  生存保险金与满期保险金:年满18周岁,给付80000元高等教育金;年满22周岁,给付80000元深造教育金;年满25周岁,给付80000元创业启动金;年满30周岁,给付60000元满期祝福金以及71630元分红金(假设中等红利)。

  身故保险金:18岁前身故保障金为所交保费的1.2倍;18-30岁身故保障金为尚未领取生存金及满期金。

  成长保险金:如被保险人18周岁前投保人身故或高残,则可免缴福星少儿后期保费;被保险人依然享受18岁前成长保险金每年50000元。

  豁免保险费:如投保人在交费期间身故或高残,则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原合同继续有效。

  人寿福星少儿保险险种的投保条件

  据中国人寿的工作人员介绍,出生三十日至十六周岁、身体健康的儿童均可作为该保险的被保险人,由六十周岁以下,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作为投保人,一般来说,除非有特别情况,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都不包括投保人。另外,中国人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的保障期限为自保单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三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福星少儿保险能够在长时间内为孩子提供良好的保障,但父母们应该知道,孩子天性活泼好动,比较容易发生意外事故,所以除了分红型保险外,还应该搭配一定的专项少儿意外险、疾病保险险种为孩子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