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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淮北市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安徽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方案》(建房改[2002]229号)和《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皖编[2002]17号)文精神,设置了淮北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全市公积金。

  内设机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责和人员编制数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四个职能科,分别是综合计划科、会计信息管理科、筹资稽核科、贷款管理科。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事业编制20名(从现在住房公积金中心划转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总会计师1名(享受同级副职待遇),正科职数3名,副科职数1名。在定编20人中,除市委任命的干部外,其余人员原则上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现有人员中划转。

  分设机构

  设置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濉溪县管理部,正科级建制,编制4名,其中正科职数1人,副科职数1名,人员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考核选调4名,聘用1人。管理部为市管理中心的办事机构,其人员编制,人事劳资、资产和业务由市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管理部负责人的任免,需征求县政府意见,由市管理中心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管理部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市管理中心的统一要求,具体负责县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的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