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分析变额年金试点进展

  据报道,今年5月,保监会下发通知,在北京、上海、广东、深圳、厦门等五个城市开展变额年金保险试点。目前,试点工作已进行半年。

  目前,已有两家公司推出了变额年金保险,其产品上市时间分别为6月17日和7月22日。华泰人寿刚刚获保监会批复同意设立变额年金账户,但何时开始试点销售变额年金产品,还没有具体的时间表。

  在全国57家人寿保险公司中,仅有两家正式推出变额年金保险,绝大多数保险公司依然按兵不动。从调研中了解到,除信诚人寿正在研发产品外,其他公司有的尚无计划,有的正在研究,有的处于观望状态。一些大公司,如中国人寿、平安人寿、新华人寿等,对变额年金的兴趣不高。

  变额年金保险兼顾养老、投资、最低保证三方面功能,符合我国保险消费者偏好,被普遍看好。但从了解市场的情况来看,保险公司发展动力不足,风险担忧削减了创新价值。笔者认为,变额年金保险试点进展缓慢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保险公司认为变额年金保险产品面临多重风险,对经营管理能力的要求高。首先是投资风险。变额年金保险最大的特点是向客户约定最低利益保证。这就意味着保险公司将承担资本市场震荡所带来的风险。而且,变额年金保险不能像分红险、万能险那样对市场波动作平滑处理,给保险资金运用带来巨大压力,一旦经营不慎,可能出现巨额亏损。其次是定价风险。由于缺乏历史数据和相应的资产匹配,如何合理定价保证利益,并适当收取各项费用,是保险公司在变额年金保险试点上面临的最大难题。定价过高,产品缺乏吸引力;定价过低,公司经营压力加大。第三是销售风险。变额年金保险产品形态复杂,可能由于保险代理人的资质不足而导致销售误导、退保风险集中。前几年的投连险风波阴霾未散,有的保险公司教训深刻,不敢轻易涉足。第四是保险公司普遍缺乏类似经营管理经验。目前对发展变额年金保险较积极的都是外资寿险公司,原因在于其母公司具有销售、经营、管理这类产品的丰富经验。而国内寿险公司则缺乏相关实践经验,

  (二)与美国、日本等国相比,我国发展变额年金保险的外部环境有待优化。首先是资本市场不成熟。变额年金保险吸引市场的最大卖点,在于在“保底收益”基础上可能存在的高收益。而目前中国资本市场不成熟,运行的制度、机制不健全,尤其在当前股市动荡的情况下,变额年金保险的保值增值功能很难实现。二是投资产品种类不丰富。我国不允许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也不存在看跌期权之类的金融衍生品,保险公司投资部门无法对冲风险,无有效的产品来匹配最低保证利益。三是税收优惠政策缺失。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变额年金之所以发展较好,一个重要原因是这类产品享受专门的税收优惠政策。而我国,发展年金保险的税收递延、税收优惠等政策试点进展较慢,在缴费时不能节税,削弱了客户购买的积极性。

  (三)消费者接受变额年金保险需要一个过程。一是产品的费用结构复杂。变额年金保险可以收取的费用包括:初始费用、买卖差价、资产管理费、保证利益费用、退保费用等。费用始终站在收益的对立面,如此多而复杂的费用,使客户实际收益率降低,也降低了客户的购买欲。二是本金安全保证不能满足客户的期望。在高企的CPI下,客户防通胀的心理预期很强,本金安全很难说服客户。即便有一些回报,但如果最终回报不能跑赢通胀水平,也很难吸引客户。

  (四)保费收入计量口径变化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