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友邦全佑至珍保什么

  友邦全佑至珍保什么?这款产品集特别关爱、现代病、特定恶性肿瘤、身故、全残、意外、疾病终末期、一类重疾、二类重疾和老年护理10项保障功能于一体,周全守护,十全十美,下面具体了解下。

  第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

  于等待期后就诊并被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第一类重大疾病,则公司将给付第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其金额等于该第一类重大疾病确诊时合同基保险金额的20%,每组第一类重大疾病最多给付一次,第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

  第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就诊并被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第二类重大疾病,则公司将给付第二类重大疾病基础保障予被保险人,其金额等于该第二类重大疾病确诊时合同的基保险金额。

  全残保险金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全残(释义八),则公司将给付全残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其金额等于被保险人全残发生时合同的基保险金额。

  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于年满六十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或以后(若保险单周年日与被保险人生日是同一日期,则于被保险人六十岁生日或以后),被认定为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即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且该状态持续一百八十天以上的,则公司将给付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予被保险人,长期护理保险金于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给付日每月给付一次,连续给付十年,共计一百二十次。每次给付的金额等于该状态认定时合同的基保险金额的一百二十分之一。

  生命终末期保险金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被认定达到生命终末期状态,则公司将给付生命终末期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其金额等于被保险人被认定达到该生命终末期状态时合同的基保险金额。

  身故保险金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则公司将给付身故保险金予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其金额等于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基保险金额。

  特别关爱保险金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患第二类重大疾病并因此符合合同第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条件,且被保险人于该第二类重大疾病首次确诊之日起三百六十五日及以后身故,则公司将给付特别关爱保险金予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其金额等于第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时基保险金额的50%(百分之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