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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公积金提取方法简介

  呼伦贝尔市职工如果想要偿还个人房贷或者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30%,只要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就可以申请公积金提取。下面小编详细为您能介绍一下呼伦贝尔公积金提取方法,希望能够帮助想要提取公积金的职工。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自住住房的;

  2、偿还个人住房贷款;

  3、被纳入低保范围需支付房租的;

  4、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30%的。

  非房屋类

  1、离退休的

  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定居的;

  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满一年未重新就业的;

  6、遇到突发事件(如火灾等),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7、因企业转制、职工买断工龄一次性安置的;

  8、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9、职工本人、配偶、子女及夫妻双方的父母因患重大伤病的;

  10、异地调转的。

  11、被纳入低保范围的。

  提取流程

  1、职工本人或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持相关提取材料、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业务办理窗口办理提取。

  2、初审柜员对提取材料进行审核,录入提取信息并扫描提取材料后提交;复审柜员对提交的业务单据、资料的原件进行复核,复核无误,提交提取主管;提取主管审核扫描件的合规性,审核通过提取业务办结或提交财务科。

  3、通过电子结算方式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内;通过其他结算方式则由财务科转入相关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