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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人身保险产品推荐

  定期人身保险即定期寿险,是指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全残,则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若保险期限届满被保险人健在,则保险合同自然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并且不退回保险费。下面小编为你带来两款定期人身保险。

  弘康大白定期寿险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一、于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按您已交纳的合同的保险费数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二、因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身故或全残,或者于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将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瑞泰瑞和定期寿险

  身故保险金

  若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累计所交保险费的120%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者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全残保险金

  若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保险公司按合同累计所交保险费的120%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若因意外伤害,或者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