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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鹤壁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预防失业,稳定就业,鹤壁市人社局调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那么,2016年鹤壁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鹤壁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2%,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为0.5%,单位缴纳比例为1.5%。单位需按照最新规定为职工缴纳失业保险。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全市失业保险费率全面下调,由原有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费率比原来分别下降0.5个百分点。

  此次失业保险费率下调,将惠及我市所有参保单位和职工。在此之前,鹤壁市失业保险费率一直按照1999年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3%标准执行。

  在原有基础上,为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失业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有效预防失业、稳定就业,经省政府批准,自2016年1月1日起,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5%;职工个人失业保险费率由1%降至0.5%。这意味着用人单位、职工个人每月的社保缴费将双双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