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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阳光天使少儿两全保险条款介绍

  购买阳光天使两全险时,一定要详细阅读该产品的条款,以便清楚了解产品的保障范围与免赔情况。下面,小编就介绍下太平阳光天使少儿两全保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保险费的交纳、保险费率的调整等信息。

  责任免除

  一、被保险人对投保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投保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在任何情况下自伤或自虐;从事或参与恐怖主义活动、邪教组织活动;

  三、投保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投保人酗酒[16]或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未遵医嘱使用处方药物或未按照说明书所示的内容使用非处方药物;

  五、投保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投保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七、投保人在本合同生效日前或最后复效日前(以较迟者为准),曾患有或被告知患有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

  八、投保人患有先天性疾病;

  九、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保险费的交纳

  本合同保险费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限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

  您可以选择趸交或分期交纳保险费。选择分期交纳保险费的,您在交纳了首期保险费后,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在每个保险费到期日交纳余下各期的保险费。

  保险费率的调整

  保险公司保留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之权利,但须向监管机构备案。保险费率的调整针对所有被保险人或同一类被保险人。

  保险公司进行保险费率调整,会在合理的时间内通知您,如您同意,则您须按调整后的保险费率交纳续期保险费,保险费率调整前您已经交纳的保险费不受影响。如不同意,则您可以选择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