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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保险区别:理赔不同

  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保险费在计算方面的法则不同直接导致后期理赔规定的不同,第一,营运车辆保险理赔不包含非营运车辆车险中的火灾、爆炸、自燃等风险;第二,营运车辆保险理赔金额和理赔次数直接挂钩,而非营运车辆则不受此影响。

  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在后期理赔时,存在两大明显的区别,首先是营运车辆理赔条件更加苛刻,理赔范围中不包括营运车辆可以理赔的火灾、爆炸、自燃等财务风险,这是因为非营运车辆经常需要运载很多危险的物品,这些都可能使得行驶途中发生火灾、爆炸、自燃等事故,从而造成损失,因此,自然也就成为保险公司拒赔的范围。

  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在保险理赔时还存在另外一个明显的区别,营运车辆保险理赔金额和理赔次数有关,例如一辆营运车辆经常发生理赔事故,那么就会被认为它们对自身以及社会都是不利的,很容易造成其他人的损失。所以,为了使营运车辆的事故能更少发生,保险公司就会减少对其的赔偿,同时,对于经常发生危险的营运车辆,保险公司也应该相应的提高他们投保的费用,这是对保险公司权益的一种保障。而如果是非营运车辆,保险公司则会采取第二年投保车险保费上浮的制度来进行规范其驾驶行为,而理赔金额则没有进行调整,依然按照之前保险合同规定的进行理赔。

  除此以外,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保险在理赔时还存在一些细微的差别,例如非营运车辆保险不承担营运期间的赔偿责任,也就是私家车如果从事商业拉客活动,那么在运营过程中发生交通意外事故,保险公司是有权利不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