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众安保险的航班延误险条款介绍

  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等都是造成航空延误风险的不可抗拒因素,但一份合适的航空延误保险能够补偿自己的损失。投保航班延误险时,需要了解保险条款,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下众安保险的航班延误险条款。

  保险责任

  (一)航班延误

  被保险人实际搭乘保险合同载明的航班,非因被保险人本人的原因或责任免除约定的情形发生延误的,且延误时间达到保险合同所载明的时间,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给付保险金。

  本保险合同中的“延误时间”,自被保险人计划搭乘的航班的原定起飞时间开始计算,至该航班实际起飞时间为止,以航班承运人实际发布的起飞时间或保险合同约定的第三方数据源为准。

  (二)航班取消

  被保险人搭乘保险合同载明的航班发生如下情形的,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保险金:

  1、航班在预定起飞时间后被宣布取消的;

  2、被保险人实际搭乘的航班在起飞后发生返航或备降的。

  如投保人投保上述两项保障的,则保险人按航班的最终状态给予赔付。如同时涉及两项保障内容的,则保险人按保险金额较高的一项予以赔付。

  责任免除

  发生下列情形或由下列情形导致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非以乘客身份搭乘航班;

  (二)任何情况下被保险人持有的客票状态为退票、改签、作废、失效的;

  (三)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未实际办理登机手续或因自身原因未实际登机的;

  (四)战争、军事活动、劫机、罢工、骚动、暴动或恐怖活动;

  (五)被保险人预定的航班于预定起飞时间前已经被宣告取消的;

  (六)被保险人预订机票时,已获知可能导致其预定搭乘的航班延误或取消的情况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罢工或其它工人抗议活动、任何自然灾害、旅行目的地突发传染病、或军事演习;

  (七)国家机关的执法或司法行为;

  (八)航班所属的航空公司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