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湖南失业保险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失业保险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下面为大家介绍湖南失业保险赔偿标准的情况。

  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设区的市根据省人民政府确定的企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至百分之八十确定。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以下称享受待遇期限),根据本人及其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以下称缴费时间)确定:

  (一)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

  (三)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