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下13种情况不赔偿,投保车险相关细节要注意
随着汽车等交通工具的逐渐发展和普及,汽车保险市场发展规模也逐渐壮大,汽车保险走进越来越多人的生活。但是,不少车主对车险赔偿还存在一定的误区,认为全险等同于全赔。
“我为自己的爱车购买了‘全险’,那么出险后能不能‘全赔’呢?”不少市民心中有这样的疑问。据介绍,全险的概念是一种误解,车险产品中并没有全险这个概念,并不是任何事故保险公司都能够赔偿的,如果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称为您投保了全险,您一定要问清楚,到底投保了哪些险种,保额是多少,才能更好地保障自身的权益。
各险种都有各自的保险责任,假如车辆真的出事,保险公司只能依据当初订立的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责任给予赔付,不在险种保障范围内的损失就无法得到补偿。
在行业内,通常情况下,假如没有购买相对应的附加险种,有13种常见情况不赔偿。
1、地震不赔,遵循了大部分财产保险都不保地震责任的惯例。2、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赔偿视为责任免除。3、酒后驾车、无证或者无有效驾驶证件驾驶、未年检不赔。4、发动机进水后造成损坏不赔(投保相应附加险除外)5、部分零件被偷不赔。6、爆胎不赔,车轮单独损坏的情况不赔,但因轮胎爆裂而引起的碰撞、翻车等事故,造成车辆其他部位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7、放弃追偿权不赔,当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时,责任在对方,如果放弃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8、改装后的添加设备不赔。9、修车期间的损失不赔,修理厂有责任妥善保管维修车辆,如果车辆在送修期间发生了任何碰撞、被盗等损失,保险公司都会拒赔。10、收费停车场事故不赔,收费停车场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11、没经过定损直接修车的不赔,一定要先定损再修车,否则保险公司会因为无法确定损失金额而拒绝赔偿。12、未及时报案或擅自对车辆修复不赔,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保险公司报案,未经核损擅自对车辆进行修复,保险公司会拒赔。13、新车未领正式号牌上路,且没有有效临时号牌不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