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旅游救援保险保障介绍
境外旅游救援保险保障介绍
1、由SOS提供的境外救援服务
主要服务内容有:
A、医疗协助:包括电话医疗咨询、介绍医疗服务提供者、安排就医、住院期间及其后的健康状况的监控、递送基本药物、安排紧急医疗转运、安排紧急医疗遣返回国、安排遗体运送、安排未成年家属回国、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担保等;
B、旅行援助:包括接种和签证要求的信息、介绍翻译人员、行李丢失援助、护照丢失援助、安排与律师会面、紧急旅行服务援助、紧急翻译援助、安排保释保证书、介绍大使馆、紧急文件递送等。
2、境外意外伤害身故、残疾保险保障
当被保险人在境外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时,按照条款规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当被保险人在境外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身体残疾时,按照条款规定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3、救援服务费用保险保障
当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或者患条款规定疾病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专业救援机构提供救援服务,并向该救援机构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的,新华保险按照条款规定对该笔费用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4、医疗费用保险保障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罹患条款列明的疾病并且遭受意外伤害或罹患本条款列明的疾病之日起五日内至医疗机构就医的,本公司对超过100元以上实际医疗费用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给付金额以保险单所列明医疗费用保险金额为限
根据申根国家的规定,从2004年6月1日起,所有的短期签证申请者都必须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时购买境外保险,证明可担保国外住院费用及遣返费用,保险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人民币(即3万欧元),保险期限不得少于一个月,并且覆盖所有的申根国家(商务签证要求保险期限为30天)。在同时递交了护照和保险单后,才能发放签证。
到2008年12月12日,申根国家共有25个:德国、比利时、荷兰、法国、卢森堡、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希腊、奥地利、丹麦、瑞典、挪威、芬兰、冰岛、爱沙尼亚、匈牙利、立陶宛、拉脱维亚、马耳他、波兰、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捷克、瑞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