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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公积金管理中心所获荣誉

  根据国务院及省、市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的要求,蚌埠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03年10月成立,为直属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筹自支事业单位,正县级建制,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

  2004年、2005年、2006年,市公积金中心连续三年荣获年度蚌埠市直机关“党的目标工作责任制先进单位二等奖”。

  2006年,市公积金中心荣获“蚌山区政府2004-2005年度文明单位”。

  2006年8月,市公积金中心荣获“全市清房工作先进单位”。

  2009年2月,市公积金中心被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授予“蚌埠市第十三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5年7月,市公积金中心被蚌埠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蚌政公[2015]1号)评为“2014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先进集体”;中心政务公开信息员张伟被评为“201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先进个人”。

  2015年8月,市公积金中心党建指导员王朝永被蚌埠市委组织部、市委非公经济组织工委(蚌组组字〔2015〕22号)评为“全市第一批派驻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优秀党建工作指导员”。

  2015年8月,市公积金中心被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财政厅(建金〔2015〕187号)评为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工作“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