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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公积金提取办法

  自从住建部进一步放宽了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成为许多人最关心的问题。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提取额度有没有什么规定?别急,看完下面这个荆门公积金提取办法您就知道了。

  基本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1份;

  2、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3、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卡;

  4、同时申请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另提供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5、委托他人办理的,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或经中心认可的委托证明1份;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额度最高为职工账户内公积金余额的90%,不超过购建房总金额。

  另:购买、建造二套及以上自住住房的,提取额为职工账户内公积金余额的50%。

  2、偿还贷款;提取额度最高为职工账户内公积金余额的90%,职工及其配偶合计提取的最高额度,不超过其贷款余额。

  3、租房:租房居住且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20%,夫妻双方提取额合计不超过承租期内的房屋租赁费用。

  全额提取:

  1、离休、退休;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户口迁出本市或非本市户口;

  (3)就学深造;

  (4)判刑;

  (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6)公积金封存满两年仍未重新就业。

  3、出境定居;

  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符合以上提取条件的提取额度为职工公积金账户本息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