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什么
广州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什么?据了解,广州医保中的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的范围为参保人因患病治疗而产生高额医疗费用的,以及政策明确规定的治疗大病所产生医疗费用的等,此外,因自杀导致治疗、工伤旧病复发等都不在大病报销范围内。
报销范围
大病医保政策提及的大病是指人民群众患了大病以后的高额医疗费用,而不是一个病种或者某个病种。比如阑尾炎腹膜炎、肠粘连等并不算大病,但有时手术过程中引起并发症,造成费用大额增强,这种高额费用就自然进入了大病保障报销的范围。另外,像是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因责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因自杀导致治疗的;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等都不在大病医保报销的范围内。
报销多少
属于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所对应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全年累计超过1.8万元以上部分支付50%;全年累计超过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所对应的基本医疗费支付70%。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的最高限额为12万元。但需注意的是,大病医保实施后,参保人连续参保2年以上、不满5年的,最高支付限额另外增加3万元。参保人连续参保满5年的,最高支付限额另外增加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