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梧州公积金缴纳基数介绍
从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得知,从2015年7月1日起,调整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个人月缴存上限增加至1207元,缴存比例为12%,该政策一直执行到2016年6月,所以2016年梧州公积金缴纳基数还是按照之前的标准。
自今年7月1日起,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市本级按照职工年平均工资40222元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为12%,个人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1207元,合计2414元。苍梧县、岑溪市、藤县、蒙山县个人月缴存额上限分别为865元、1014元、1146元、1263元。
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市本级按照最低保障工资1200元计算,缴存比例下限为5%,个人和单位月缴存额下限均为60元,合计120元。苍梧县、岑溪市、藤县、蒙山县个人月缴存额下限从42元至47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