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的理赔申请说明

  为尽可能的降低保户和保险公司之间的理赔纠纷发生概率,保险公司会在消费者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前要求其认真查看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关于理赔方面的申请和流程说明。一般来说,申请意外伤害保险理赔要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打保险公司的理赔服务热线进行报案,然后搜集理赔材料,再根据保险条款提示进行理赔申请手续办理。

  一)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或残废时,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应通过投保单位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并提供下列单证:

  1、保险单证及投保单位的证明;

  2、被保险人死亡时,应提供死亡证明书;

  3、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废时,应提供治疗医院出具的残废程度证明。

  二)申领各项保险金须提供保险合同保险单缴费凭证,以及下列证明和资料,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的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身故保险金的申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受益人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

  3、公安等有权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4、公安部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

  5如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6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7其他与保险事故认定有关的证明及文件。保险公司接到申请后,经过调查核实,按规定给付保险金。如果从伤亡事故发生日起经过二年不提出申请,即作为自动放弃权益;

  8、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保险手续和保险费的缴付。

  三)投保单位应在保险起保日一次缴清保险费,有特别约定的可分期缴费。保险公司于收到保险费后,保险单开始生效,分期缴费的,如在约定期限内不能交付时,保险单即行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