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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诺人生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详解,答案在这里

  金诺人生重大疾病保险属于健康保障产品,产品性价比高,价格实惠,因此有需求的客户可以选购,但是购买前需要需要详细了解保险条款等内容。据悉,金诺人生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内容主要包括投保范围、犹豫期、宽限期以及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下面看看详细的介绍。

  投保范围

  您或被保险人应符合我们“约定客户”的条件,“约定客户”的条件以您投保当时我们的规定为准。

  投保年龄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30天至50周岁。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除人民币10元的工本费后退还您所支付的保险费。

  解除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宽限期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您到期未支付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

  如果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支付保险费且未选择保险费自动垫交,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如果被保险人未发生保险事故,且您申请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

  一、保险合同;

  二、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容向您退还保险单的未经过净保费。在您要求解除本合同的保单年度内,如果我们已给付过任何保险金,则不退还未经过净保费。

  您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