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新鸿泰金典版两全保险投保示例解析
国寿新鸿泰金典版两全保险保险期间为五年、六年、十年和十五年四种,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但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不得超过八十五周岁。为了使消费者更好的了解保险产品,小编向大家介绍一下国寿新鸿泰金典版两全保险的投保示例。
投保示例一
洪先生,30岁,企业中级管理人员。为了对家庭资产进行合理配置,同时为家庭提供一份安心保障,洪先生为自己投保了《国寿新鸿泰金典版两全保险(分红型)》,一次性交费100000元,六年满期,洪先生可以获得的保险利益如下:
满期收益
洪先生生存至年满36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即可获得满期保险金107800元,合同终止。
累积红利
保险期间内,洪先生还可获得累积红利收益。
保险保障
如果洪先生不幸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可获得身故保险金100000元,合同终止。
如果洪先生不幸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可获得身故保险金107800元,合同终止。
投保示例二
洪先生,30岁,企业中级管理人员。为了对家庭资产进行合理配置,同时为家庭提供一份安心保障,洪先生为自己投保了《国寿新鸿泰金典版两全保险(分红型)》,三年交费,年交保费10000元,六年满期,洪先生可以获得的保险利益如下:
满期收益
洪先生生存至年满36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即可获得满期保险金31800元,合同终止。
累积红利
保险期间内,洪先生还可获得累积红利收益。
保险保障
如果洪先生不幸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可获得身故保险金10000元,合同终止。
如果洪先生不幸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可获得身故保险金10600元×身故时的交费年数,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