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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住房公积金转移怎么办理

  单位迁址或者因合并、分立、转制等原因导致办公地点变更;单位都为员工办理公积金转移业务。那么,青岛住房公积金转移怎么办理?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材料和流程是不同的,市民需根据自身条件按照规定流程办理。

  同城转移

  办理要件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管理处归集窗口领取)

  办理流程

  1、原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持办理要件到归集窗口办理转移手续。

  2、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登记转移信息,打印三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三联《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上在加盖住房公积金审核专用章和经办人名章后,分别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出单位、转入单位各留存一联。

  异地转移

  办理要件

  1、《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管理处归集窗口领取)[表格范本];

  2、与本市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3、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4、调入单位出具的接收证明原件;

  5、调入单位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开户确认单》原件。

  6、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单位或职工本人持办理要件到归集柜台办理异地转移手续。

  2、转出单位留存两联经管理中心加盖住房公积金审核专用章的《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支取通知书》,其中一联由职工交转入单位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