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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意外险应成出行“标配”

  交通意外险应成出行“标配”

  本月23日发生的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再次引发了公众对铁路安全问题的讨论。同时,保险公司纷纷启动快速理赔通道,力求对受难者及其家属提供及时的保险金扶助。

  优保网保险专家提示:除了客户自行投保的商业保险,铁路旅客还有两项“隐形保障”:一、1992年颁布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所有铁路旅客,不论坐席等次、全票、半票、免票,都有保额2万元的保险。保险费包含在火车票价内,金额为基本票价的2%。二、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的《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对每名铁路旅客人身伤亡负有限额为15万元的赔偿责任,对每名铁路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2000元。综上,铁路旅客最高将可从铁路运输部门获得17万元的人身伤害赔偿以及2000元行李损失赔偿。

  很多乘客对这两项保障并不了解,尤其是强制的铁路意外保险。该保险不论保费高低统一提供2万的保障,有失公平,且保险不记名,票根上亦无说明,导致很多被保险人根本不知道此保险的存在,个体出险时往往很难正常地取得赔偿。17万的人身伤害保额在今天看来难以弥补受难者家庭的损失,同时根据以往案例,铁道部的理赔工作相较保险公司还是比较滞后的,对受难家庭的损失补偿不够及时。

  一、寿险。但凡提供以身故为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寿险产品,都可以对铁道意外身故进行保障。单单投保了寿险的旅客,可以针对本次出行加强意外残疾、意外医疗方面的补充。

  二、人身意外保险。此类保险对交通意外和生活中常见的碰撞等一般意外都提供保障,通常会附带意外医疗方面的保障。

  三、交通工具意外保险。这类保险通常针对搭乘交通工具时发生的意外伤害提供保障。对于铁路意外,优保保险专家提示,有需要的客户要注意查看产品是否涵盖高铁、地铁、轻轨、磁悬浮这些新型的铁道交通工具。判断依据主要是保险条款的保险责任、免除责任、词语释义和特别约定。

  四、旅游保险此类保险主要针对旅途中的意外事故进行保障,类似短期人身意外保险。除意外保障还提供旅行延误、行李证件遗失等特色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