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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乌海公积金贷款政策解读

  国家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为职工较快较好的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保障,不同的地区为了促进住房公积金的发展,都推出不同的政策,今天小编主要为您介绍2016年乌海公积金贷款政策,带您了解该地区的政策变化。

  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降至20%

  为支持首套房刚性住房需求,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房款总额的30%调整为20%。购买二套以上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仍为房款总额的30%。调整后,首付比例降低,职工购买首套房的购房门槛更低了。

  同户籍家庭成员购房可办理公积金贷款

  职工本人、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在同一户籍(同一户口簿)内,或经公安机关出具身份关系证明,经缴存人本人同意,均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及提取公积金。

  此外,借款人偿还贷款能力的评定标准由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的50%,调整为不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的60%。在此次政策调整中,住房公积金年度支取还贷间隔时间缩短,由现行年度支取还贷间隔为1年改为间隔6个月后即可提取(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只能按半年提取),但缴存账户内依然要保留2万元,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其公积金账户须保留1000元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