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积金补缴如何办理
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是每一位职工,每一个单位应履行的职责。但是生活中,断缴、漏缴公积金的现象仍然存在,这时候,应及时办理补缴手续。那么吉林省公积金补缴如何办理呢?
1、单位将补缴人员信息填制《补缴清册》,并在指定时间报到管理部。
2、管理部接柜人员及时将《补缴清册》相关信息录入系统。
3、管理中心会计处每月定期汇总财政拨款单位明细将数据发送财政。
4、财政核对后将资金汇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
5、管理中心会计处按照财政提供的单位明细为各单位作补缴分配。
6、管理部打印《补缴书》一式两份一份盖章后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与单位填制的《补缴清册》一同交管理部复核人员复核作为原始凭证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