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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沈阳公积金管理中心经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局级),主要负责沈阳住房公积金的的归集、使用计划及执行情况的工作。

  沈阳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法规稽查处、会计核算中心、资金筹集处、个人贷款处、财务计划处、科技信息处、审计稽核处、客户服务处、资产保全处11个部门,另设机关党委、纪检组与监察处合署办公、垂直管理和平、沈河、铁西、大东、皇姑、东陵(浑南新区)、苏家屯、沈北、辽中、新民、法库、康平12个管理部。下辖1个铁路分中心,分中心下设4个科和5个管理部,分别是综合科、财务科、个人贷款科、资金筹集科、沈阳管理部、大连管理部、锦州管理部、丹东管理部和通辽管理部。

  主要职责:

  ㈠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及执行情况的报告;

  ㈡负责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的记载;

  ㈢负责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审批、保值和归还;

  ㈣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