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浅谈个人投保的合理性

  社会在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为了防范不测风云,不少人已树立起购买保险的观念,这是一种理性的生活态度。但是,如何安排保障方面的理财,则要因人而异。盲目购买保险,轻则导致家庭财产安排不当,引起财务危机,重则导致保险功能与实际所需相背离,无法起到保障作用。在此浅谈一点个人想法,望各位同仁批评指正。

  青年人:投资分红险有限度

  例如:黄先生(24岁)是外企职员,月薪税后4000元。他虽然年轻,但却非常有保险、投资意识。从2003年开始,黄先生就青睐于购买各种投资连结保险,每年在分红险上的投资超过万元。由于收入过多地投入在分红险上,已经造成资金流动性非常低,虽然有钱,但却不能提取的局面。有投资理财观念固然好,但不能违背“分散投资,收益摊薄”的稳健理财原则,投资分红险也要有限度。像黄先生这样的年轻人,每年保险投入在1500-3000元便可满足自己的风险保障。而且不要忘记给自己购买医疗、意外事故保险。另外如果有闲余资金,也可以投定期寿险,每年较低的投入到退休以后却能获得较高的返还。

  又例如:最近林先生喜得贵子,经常有保险代理人找上门来营销婴幼儿保险。林先生平时对保险代理人的上门推销比较反感,自己和家人也都没有买过保险。但这次代理人提出保障的对象是小林心爱的宝宝,于是小林一反常态,从短期趸缴的婴幼儿意外险、医疗险,到长期年缴的成长教育金保险,一口气统统买下了。这样算一算,除了小林一次性缴纳的3650元,他每年还要为孩子缴纳3000元教育基金。夫妇在为自己的孩子购足保险的同时,最好也为自己买保险,这即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孩子。因为父母万一出了意外,谁来保证宝宝将来的安全呢?这其实是不少年轻父母忽略的问题,保险不像日用品,什么都可以留给孩子用,替孩子买保险是爱心,却未必有好的效果,先为自己上保险才是对宝宝真正的负责。

  中年人:保险先保“顶梁柱”

  例如:丁先生夫妇属于工薪阶层,丁先生收入高于其妻子。奋斗了10年,夫妇二人终于在40岁时向银行贷款20万元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办理住房抵押贷款综合保险时,“主贷人”一项随便写上了丁太太的名字,小丁则为“共同贷款人”。不久小丁在一次交通事故中身亡。丁太太在要求保险公司承担剩余贷款额的索赔要求却遭到了拒绝。原来,房贷险条款中所保障的惟一对象是“主贷人”,而不包括“共同贷款人”。除了痛失亲人,丁太太如今还面临经济危机。因为小丁生前的月收入在5000元左右,而她自己只有2000元的月收入,无力偿还每月高达1800多元的住房贷款。丁先生夫妇的故事所带来的教训其实并不仅仅局限在房贷险里,家庭购买保险的顺序永远是先保家庭经济支柱人,即先为收入最高的人买保险。因为“顶梁柱”的收入占了家庭收入的主要部分,一旦发生意外,将会给家庭带来不可估量的经济负担和损失。

  老年人:仅有寿险返还仍不够

  例如:年过60的张大爷除了有每月近千元的社保,早年买的保险也到了返还阶段,每月能够领取400元左右的养老金。张大爷觉得自己晚年无忧,不需要靠子女来养活。后来的一个小事故改变了张大爷的想法,他在晨练时不慎从器械上摔下,造成左小腿骨折。虽然有医保,但前前后后需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以及看护费等,也花去了张大爷两千多元。张大爷意识到晚年仅仅靠千余元月收入还不够,因为一旦生病住院的,这些小钱是远远不够的。退休老人在保险方面的风险评估上,属于高风险人群。但据调查统计,很多退休老人往往容易忘记为自己买一份医疗保险。因此建议要退休老人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尽早购买一些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以应付各种“突发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