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大病医保范围及支付标准介绍
大病医保的实施极大减轻了市民的看病治病负担。不少市民参保了,但是却不清楚职工大病医保范围以及支付标准等相关内容,下面就来简单介绍,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大病统筹基金的支付标准
职工患病、非因工负伤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或30日内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的部分(不苞括自费部分、个人负担部分)属于大病统筹基金支付范围,采取分档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
1.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90%;
2.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
3.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0%;
4.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
5.5万元以上的部分支付90%。前款各项所称“以上”不含本数,“以下”含本数。
哪些医疗费用不属于报销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大病医疗保险范围: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
3、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4、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5、因责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
6、因自杀导致治疗的;
7、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8、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