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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

  甘孜州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于1999年经过该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的,隶属于州房改领导小组并与州房改办合署办公的正科级单位。多年来,该中心为当地公积金管理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

  中心概况

  2003年,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2002]33号)精神,甘孜藏族自治州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甘编发[2003]01号),将“甘孜藏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为不挂靠任何部门,不与任何单位合署办公,不以营利为目的,直属于州人民政府的正县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单位总编制71个,单位内设综合部、监督部、业务信贷部和州直属部,下设康定、泸定、丹巴、九龙、雅江、理塘、巴塘、乡城、稻城、得荣、道孚、炉霍、新龙、甘孜、白玉、德格、色达、石渠等十八个驻县管理部。单位设主任、副主任两个行政领导直属。

  主要职责

  1、编制、执行全州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贷款归还;

  6、编制全州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