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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宿迁公积金缴纳基数是多少

  小编了解到,江苏省从2016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那么2016年宿迁公积金缴纳基数是多少呢?

  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本地区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最低不得低于本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