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中国保险业人才培养

  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和西南财经大学共同举办的“中国保险业人才培养研讨会”在成都召开。与会人士围绕保险人才培养与保险业发展、保险业人才需求、国际化保险人才培养、保险精算与保险会计人才培养、保险专业学位与保险人才继续教育,以及国民保险教育与保险知识普及等进行了交流。

  人才教育培养始终是保险业发展的基础性重大课题,也是当前的一个突出问题。改革开放30多年来,保险业在人才教育培养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远远没有达到理想状态,仍然是保险业未来发展的一个“短板”,因此,有必要对保险业的人才教育培养现状进行总结、审视和反思。

  中国保险学会会长罗忠敏认为,从目前来看,在保险业的人才教育培养工作中,高校的学历教育情况要好一些,教育过程相对规范。下一步,在提高教学质量的过程中,需要解决的是如何更好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这一问题,这就需要加强学界与业界的合作。只有与保险公司及时沟通,学界才能了解到保险人才市场的真正需求。而保险公司也应当为高校保险专业的学生和教师提供实习、实践和调查研究的机会,以克服高校保险教育“理论脱离实践”的状况。

  面对新的形势和挑战,保险行业必须加强统筹规划,整合各类教育资源,举行业之力推进人才教育培养工作,抓紧落实好《中国保险业“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相关部署要求,提升人才教育培养工作的整体能力和水平,真正使保险业人才队伍实现“够用、适用、被用”。

  保险业作为在金融业中开放时间最早、步伐最快、力度最大的行业,面临的人才竞争也最为激烈,人力资源已经成为推动保险业发展的第一资源。但纵观当前我国保险业的人力资源状况,无论是在管理机制上,还是人才总量、结构上,与金融业其他行业相比还是比较薄弱,保险人才的成长速度总体上低于保险业的发展速度。

  面对这种形势和挑战,不仅需要各家保险企业更加重视自身的人才培养和储备,更需要全行业共同努力,合力推进行业的人才培养工作。人才培养是一项系统工程,更是事关可持续发展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必须要形成大合力。从保险企业内部来讲,这项工作不仅要依靠人力资源和教育培训部门,也需要相关部门共同参与;不仅要依靠总部,更要依靠各级单位的共同努力。从外部来讲,保险企业不仅要依靠自己的力量,更要借助外部资源和外脑的参与,才能真正提升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水平。

  建议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牵头,成立保监会、行业协会、保险企业、高等院校等多方参与的保险行业人才教育培养研究机构,共同研究保险行业理论和人才教育培养模式,以进一步推动保险业的人才教育培养工作。

  经济全球化和保险国际化是大势所趋,随着中国国际地位的显著提升,中国保险业的国际化进程也在不断加快,这就需要保险业加快步伐,抓紧培养造就一批复合型、高层次,具有全球视野、国际交流能力和金融创新能力的国际化保险人才。

  “十一五”期间,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通过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的力度,保险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保险业“十二五”时期的发展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少不相适应的地方,突出表现为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流动无序和人才成本急剧攀升等诸多方面。

  制约保险业人才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保险业的发展处于初级阶段,且发展非常迅速,这就导致人才发展的初级化和人才需求量的不断扩大。同时,保险业属于跨学科的知识和技术性密集行业,对人才要求高,但目前的人才教育和培训体系还不能够满足行业发展的需要,保险企业没有完全形成正确的经营和人才观念,尚未建立好对人才的激励与约束有机协调机制,对代理人的管理和约束以及后顾之忧机制有待完善,保险业的人才市场以及定价机制也有待培育。

  “十二五”时期,保险业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应当是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优化、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保险业人才队伍;构建一套与保险经济运行机制相适应的人才管理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把保险业人力资源转化为人才资源优势。

  为此,需要切实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充分发挥保险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职能作用,逐步建设标准化的教育培训体系,建立业界与高校之间的长期有效合作关系。保险公司需要完善内部培训制度,加大教育培训投入,做好保险从业人员在职培训,建立并完善人才成长长效机制,完善高管培训规划。

  应当在保险行业内加强人才职业生涯规划,完善保险公司的长期人才激励机制和保险业网络培训平台,推动行业知识普及,加快行业知识更新。完善行业人才引进与储备机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健全以合规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考核评价体系,设计科学的薪酬方案,强化战略性薪酬决策。同时,应当完善行业人才管理制度,推动学历教育及在职教育的完善和改进,以及对高端人才的倾斜策略等,提供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助推保险人才队伍建设目标的实现。

  应用型学科的人才成长,不仅需要课堂上的理论学习,更需要将理论在实践中升华,培养应用型学科的人才应着眼于生产力发展的现实需要。因而,应用型学科人才培养的基本路径是:学校保险教育、行业专业培训和公司专业训练。这三个环节各自的功能及其相互关系应是:教育练的是内功,要具有长期性、战略性、整体性,需要学校和企业共同完成;培训练的是招式和套路,要具有系统性、专业性和层次性,需要在实践中完成;训练练的是绝招,要具有针对性、特殊性和可操作性,也需要在实践中完成。

  强化实践教学,并不意味着一定要走出校门或者只能走出校门。从探索与实践的教学经验来看,实践教学既不能单指社会调查,也非仅为专业实习。实践教学作为本科教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应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应该划分不同层次,通过不同阶段实施,实现多种功能。应当既有课堂上的模拟,也有应当有真枪真刀的实战;既有业务素质的综合实践,也有某门专业课程的针对性实践;既有教师和学生走出校门的实践,也有业界高手请上讲台的实践。

  保险学专业人才主要分为学术型、应用型和职业型三类。其中,学术型人才的指导性培养目标应是:培养全面、系统地掌握现代金融保险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具备熟练运用金融保险理论知识、方法、工具、计算机和外语能力,能够在国内外金融保险管理部门、金融保险机构、企事业单位、保险教育与研究部门等从事科学研究或教学工作,富有创新精神和研究、实践能力的高层次、高技能、复合型、国际化专门人才。

  应用型人才的指导性培养目标应是:培养掌握现代金融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具备运用金融理论知识、方法、工具、计算机和外语能力,能够在国内外金融管理部门、金融保险机构、企事业单位等部门等从事技术、开发、推广、经营、管理、社会服务、教学等类型工作,有一定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层次、技能较高的专门人才。

  职业型保险学专业人才的指导性培养目标应是:培养掌握现代金融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具备运用金融基本理论知识、方法、工具,具备使用计算机和外语的基本能力,能够在保险机构、企事业单位等部门等的具体岗位从事具体业务工作的专门人才。

  “十二五”时期,保险业仍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这既需要全体从业人员共同努力,把潜在的发展空间变成现实的发展实力,同时为各类保险人才的事业发展和个人进步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也对保险业人才教育培养提出了更高要求。

  只有加强行业的协同配合,才能从整体上推进保险业的人才教育培养工作。建议监管部门在规划纲要相关部署要求的基础上,制订专门的保险人才教育培养规划,完善和加强制度建设,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出台有关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同时,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可以成立由各家保险公司积极参与的行业教育培训委员会,整合目前的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发挥各类教育培训主体的特色和优势,构建合理分工、相互配合的培训体系。各高等院校也可以按照比较优势,进行合理分工和整合,借鉴国际教育培养经验,为保险业输送高质量的保险人才。

  面对新时期的新要求,应当建立健全保险教育与培训体系,加强对保险教育特殊规律性的研究,加强保险教育培训机构、研究机构和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加强保险职业资格培训和认证项目体系的建设。希望有关部门能对我国目前各级、各类保险教育与培训的现状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研究,弄清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统筹规划。

  因此,对于国内保险科学学位研究生,可以更多地考虑以科研课题为中介的合作培养模式,主要培养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或教学工作能力的保险教研人才、能胜任保险及风险管理的相关管理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侧重于保险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际研究能力的培养。保险专业学位研究生,可以优先考虑社会实践和生产实习相结合的校企合作模式,主要培养具有良好的创新实践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保险专门人才,侧重于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