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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失业保险金如何计算

  宿迁失业保险金是如何计算的?计算公式为失业金领取总金额=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X失业金每月发放标准,下面则具体介绍宿迁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时限标准和失业金发放标准。

  计算公式:失业金领取总金额=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X失业金每月发放标准

  宿迁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时限标准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的,领取1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6、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以上的,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宿迁市失业金发放标准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782元;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09元;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36元;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3元;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1元;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782元发放。

  7、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由588元调整到61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