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临沧公积金缴纳基数是多少
个人、单位公积金缴存基数是保持一致的,并且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我市上年度平均工资的3倍。那么,2016年临沧公积金缴纳基数是多少?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上限确定为10530元。
我市2015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为42130元,月平均工资为3510元。按上述标准,我市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上限确定为10530元。
缴存基数最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我市上年度社平工资的3倍,超过3倍的按3倍标准计算。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