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通化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3年,是建立和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全个人住房社会保障体系,分配体制等一系列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相配套的政策性住房资金管理机构,具有独立事业法人资格。
其主要职责是:经市政府授权,代表政府管理全市政策性住房资金;按照“房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原则进行政策性住房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与核算。2004年,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调整为直接隶属市政府领导的独立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承担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信贷、核算职能,承办住房公积金的汇缴、转移、合户、封存、返还等业务。
十几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规范公积金管理、核算为基础;以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信贷体系、发展政策性住房金融为重点;以替政府分忧、为民理财为准则;以活化资金、确保公积金有效增值为目的;以推动住房建设、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繁荣房地产市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为目标;把“建设团结务实班子,打造廉洁高效队伍,强化文明优质服务,争创一流行业管理”和“团结敬业,廉洁创新,与时俱进,服务全局”作为自己的工作目标和形象标准;严格按照“管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原则,加强了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信贷、核算,截止目前,全市已经有1000多个单位,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6.7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消费贷款4085户,总金额2.4亿元,平均每户贷款金额为5.9万元;初步形成了决策合理、操作规范、模式统一、运作高效的公积金管理运行机制,实现了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对于启动个人住房消费,建立住房新机制,发挥了显著的作用。
今后,我们将继续全面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认真执行管委会决策,不断探索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运作、核算的新思路、新途径;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加强文明窗口建设,实行“一站式”服务,本着“服务第一、客户至上”的理念,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为社会提供亲情服务、限时服务,方便快捷服务;强化政策宣传,采取有效的宣传方式,扩大公积金制度的影响,使住房公积金制度深入人心并成为自觉行动;加大公积金行政执法监察力度,着重做好民营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工作,维护职工住房公积金合法收益权;加快公积金使用周转,积极拓展住房公积金信贷业务范围、理顺贷款流程、简化办事程序,使我市住房公积金信贷成为广大职工住房消费的贷款首选,以住房信贷拉动住房建设的发展,促进住房公积金的良性循环;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积极进取、扎实工作,为促进振兴通化经济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