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的特点有哪些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人身保险非常重要,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关于人身保险方面的知识,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人身保险的特点。人身保险特点有定额给付、保险期限长、储蓄和不存在超额投保。
1、定额给付性质的保险合同
大多数的财产保险是属于补偿性的保险,就是说当意外发生后是根据你的实际损失和保险规定的赔偿金额进行赔偿。健康保险中有一部分也是属于补偿保险,如医疗事故。大多数的人身保险不是补偿合同,而是给予一定的金额,只能按照事先约定好的金额来给保险金。保险公司在审核人身保险的金额时,一般是根据投保人投保的金额,投保人的个人经济状况、收入情况等方面进行分析,然后确定的。
2、长期性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的特点之一就是其保险期限长。有些人的人身保险起效较短,这样投保人是不太愿意的。投保人身保险的人不愿将保险期限定得过短的一个原因是:人们对人身保险保障的需求具有长期性;另一个原因是,人身保险所需要的保险金额较高,一般要在长期内以分期缴付保险费方式才能取得。
3、储蓄性保险
人身保险除了能提供经济保障外,有的保险还有储蓄的性质。作为长期的人身保险,其纯保险费中大部是用来提存准备金,这种准备金是保险人的负债,可用于投资取得利息收入,以其用于将来的保险金给付。
正因为大多数人身保险含有储蓄性质,所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享有保单质押贷款、退保和选择保险金给付方式等权利。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没有这些权利。
4、不存在超额投保、重复保险和代位求偿权问题
由于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难以用货币衡量,所以人身保险一般不存在超额投保和重复保险问题。但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被保险人的需要和收入水平加以控制,使保险金额不高的过分。同样代位求偿权原则也不适用于人身保险。如果被保险人的伤害是由第三者造成的、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既能从保险公司取得保险金,又能向肇事方提出损害照偿要求,保险公司不能行使代位求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