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新乡失业保险条例介绍

  新乡失业保险条例是怎样的?据了解,新乡市失业保险条例主要规定了该条例的适用范围、失业金领取的条件和领取的标准,其中,新乡市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120元。

  适用范围

  1、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国家机关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工人(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

  2、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城镇未雇工个体工商户及城镇其他从业劳动者,自愿参加失业保险。

  3、公务员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的失业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领取的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的标准

  新乡市的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标准为每人每月1120元。新乡市是失业保险金市级统筹城市,所以该市市本级和所属的各县(市、区)执行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是一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是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