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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

  乌鲁木齐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据了解,乌鲁木齐市工伤职工的保险待遇为补助其一定额度的交通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以及发放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等,以下是详细介绍。

  工伤保险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工伤保险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工伤保险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