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祥云二号保障计划保险责任介绍
泰康祥云二号保障计划能为消费者提供全面的保障,深受欢迎。那么,泰康祥云二号保障计划保险责任有哪些?主要包括身故保险金、重疾保险金以及生存保险金,下面我们看看详细的介绍。
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一年内非因意外身故,按投保人已缴的保险费之和向被保险人的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因意外或一年后身故,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的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重疾保险金
1、被保险人一年内患有合同约定的32种重大疾病,按投保人已缴的保险费之和向被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因意外或合同生效一年后患有合同规定的32种重大疾病,按照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平安健康活至70周岁或80周岁,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即所缴保费之和),保险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