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保定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2016年保定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对于额度有所调整,根据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状况、购建住房价格及其还款能力等情况综合确定,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可根据以下三项计算贷款额度。
(一)根据房价一定比例确定的限额。自建、翻建、大修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工程造价的50%,工程造价由管理中心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面积和当地平均造价具体确定;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住房价格的70%;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住房价格的80%。
(二)根据缴存公积金情况确定贷款额。贷款额度不得超出借款人和配偶在退休年龄内缴存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或借款人和配偶当前缴存公积金余额总和的15倍。
(三)根据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人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月收入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确定;配偶(未缴存)月收入由所在单位出具,超国家税务起征点需提供纳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