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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责任险可以税前扣除吗

  雇主责任险可以税前扣除吗?对于该问题业界争论不一,有人认为可以税前扣除,有人则认为不能。以下为小编整理的部分观点与分析供大家参考:

  观点一,不能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雇主责任险虽非直接支付给员工,但是属于为被保险人雇用的员工在受雇的过程中,从事与被保险人经营业务有关的工作而受意外,或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致残或死亡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因此该险种应属于商业保险,不能在税前扣除。

  观点二,准许扣除:

  1、雇主责任险属于企业为自身购买的财产保险,适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该规定适用企业为职工或投资者支付的保险,两者投保标的不同,不可混淆。

  3、企业参加的财产保险,是以企业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又可具体分为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其目的是为了减少或者分散其财产可能存在的损失,是与企业取得收入有关的支出,应准予扣除。